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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佛协出台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来源:安徽省民委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7日

    日前,经省佛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安徽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 
    省佛协将实施细则下发各地,我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将按照申报审核一批、认定一批、备案一批的方式稳步推进,计划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
    细则要求,认定材料须“三件一表”齐全,“三件”即户口簿、身份证、戒牒原件复印件;“一表”即安徽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表。对60周岁以上因不可抗拒因素遗失戒牒但各方面表现较好且能提供旁证的予以认定。 
    此次一同下发的还有我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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