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9日九华山宗教局和九华山佛教协会,在九华山全山99座寺庙和5处固定宗教活动场所中全面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
九华山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旨在推动九华山佛教教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宗教关系、宗教和社会关系更加和谐,进一步繁荣九华山宗教文化。为搞好这次活动,九华山宗教局和九华山佛教协会专门制定了《创建“和谐寺院”活动考评细则》。“细则”有36项具体内容,主要涉及“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规范、教风端正、管理有序、整洁安全、服务社会”等8个方面,考评总分值为1000分。力争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全山寺院普遍达到“和谐寺院”标准。 |